和平區 (Heping District)
和平區(賽考利克泰雅語:Pasing;臺灣客家語大埔腔:foˇ pinˇ ki+,四縣腔:foˇ pinˇ kiˊ;),前身「和平鄉」,位於中華民國臺中市東部,為臺中市唯一的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. 轄區面積約1,038平方公里,人口約1.1萬人,是臺中市面積最大、人口最少、人口密度最低的行政區,也是全臺灣面積最大且唯一一個逾1,000平方公里的市轄區,在全臺灣所有鄉鎮市區中,面積高居全臺第四 ,區內居民為臺灣原住民族泰雅族為主.
和平區屬於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,為具有公法人地位的地方自治團體,享有與鄉鎮市相當的地方自治權限,與臺中市其他市轄區的性質並不相同. 和平區公所為和平區自治事項之行政機關,並非臺中市政府的派出機關,和平區民代表會則為和平區自治事項之立法機關.
日治時期,屬台中州東勢郡蕃地,相關業務都有當時的警察綜理. 泰雅族雙崎社引發了摩天嶺之役後,把全區編為三個外警區(埋伏坪、久良-{}-栖及佳陽),及十九個派出所、十個社,強制原住民集體移住,以利控制.
1945年,中華民國政府接收大日本帝國台灣總督府轄域,改設為臺中縣東勢區「和平鄉」. 轄內南勢、天輪、博愛、自由、達觀、中坑、梨山、平等八村. 1949年3月,與玉山區信義鄉及能高區仁愛鄉合併轄區增設為中峰區,改為臺中縣中峰區「和平鄉」. 1950年,行政區域調整以及廢區署,再改為臺中縣和平鄉. 1973年和平鄉之梨山、平等村獨立為梨山建設管理局(省轄),1980年12月2日再回歸和平鄉管轄.
2010年12月25日,因為臺中縣、臺中市(省轄市)合併改制直轄市,改為臺中市「和平區」,失去原本作為鄉所具有的地方自治權和地方自治團體地位. 2014年12月25日,配合《地方制度法》修正,賦予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地方自治權,和平區再次改制為具有公法人地位的地方自治團體,成為臺中市轄域內唯一一個由區民選舉區長與區民代表的市轄區.
* 歷年行政區變化列表
和平區屬於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,為具有公法人地位的地方自治團體,享有與鄉鎮市相當的地方自治權限,與臺中市其他市轄區的性質並不相同. 和平區公所為和平區自治事項之行政機關,並非臺中市政府的派出機關,和平區民代表會則為和平區自治事項之立法機關.
日治時期,屬台中州東勢郡蕃地,相關業務都有當時的警察綜理. 泰雅族雙崎社引發了摩天嶺之役後,把全區編為三個外警區(埋伏坪、久良-{}-栖及佳陽),及十九個派出所、十個社,強制原住民集體移住,以利控制.
1945年,中華民國政府接收大日本帝國台灣總督府轄域,改設為臺中縣東勢區「和平鄉」. 轄內南勢、天輪、博愛、自由、達觀、中坑、梨山、平等八村. 1949年3月,與玉山區信義鄉及能高區仁愛鄉合併轄區增設為中峰區,改為臺中縣中峰區「和平鄉」. 1950年,行政區域調整以及廢區署,再改為臺中縣和平鄉. 1973年和平鄉之梨山、平等村獨立為梨山建設管理局(省轄),1980年12月2日再回歸和平鄉管轄.
2010年12月25日,因為臺中縣、臺中市(省轄市)合併改制直轄市,改為臺中市「和平區」,失去原本作為鄉所具有的地方自治權和地方自治團體地位. 2014年12月25日,配合《地方制度法》修正,賦予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地方自治權,和平區再次改制為具有公法人地位的地方自治團體,成為臺中市轄域內唯一一個由區民選舉區長與區民代表的市轄區.
* 歷年行政區變化列表